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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停車設備為什麼要取得使用許可證?
依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之規定辦理;同法第77條之4則明定機械停車設備非經竣工檢查合格取得使用許可證,不得使用。 機械停車設備之管理人,應定期委託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登記證之專業廠商負貴維護保養,並定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委託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檢查機構或團體申請安全檢查。因此每組設備之使用許可證如同設備認可身份證,在使用許可證中對設備的許可證字號、型號、有效期限、設置地點、責任保險公司、專業廠商與檢查機構之聯絡方式等都詳細記載,不僅確保設備安全,並讓使用人使用時有明確的保障。
如何取得機械停車設備使用許可證?
依建築法第77條之4第2項之規定,係由設備之管理人向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委託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檢查機構或團體提出安全檢查申請,經檢查合格者即可取得「機械停車設備使用許可證」。
未申領機械停車設備使用許可證有何處分?
機械停車設備管理人未申請使用許可證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限期令其補行申請;屆期未申請者,停止其設備之使用;另依建築法第95條之2,建築物昇降設備管理人違反第77條之4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
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管理的法源依據為何?
一、內政部營建署為配合行政院核定「維護公共安全方案-營建管理部份」於中華民國92年6月5日增訂建築法第77條之3、77條之4、91條之1、91條之2、95條之2、95條之3及97條之3條文。
二、依建築法第77條之4第二項之規定,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之管理人應定期委託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登記證之專業廠商負責維護保養,並定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委託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檢查機構或團體申請安全檢查。
二、依建築法第77條之4第二項之規定,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之管理人應定期委託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登記證之專業廠商負責維護保養,並定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委託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檢查機構或團體申請安全檢查。
當機械停車設備故障發生時應如何處理?
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及維護廠商派員處理,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切勿自行嘗試修復或脫困,以免發生危險。
機械停車設備常發生故障的原因和種類有哪些?
● 未依車輛規格限制停放,超載使用。
● 車輛未停至定位。
● 非正常慢速方式出入庫致使置車板移位或撞壞光電裝置。
● 零件部品壽命屆期之故障。
● 過度用力壓按按鈕開關造成內部接觸片變形之故障。
● 控制元件受潮發生腐蝕或鏽蝕之故障。
● 異物(如老鼠、蟑螂)侵入控制盤之故障。
● 定位開關、極限開關及安全開關之誤動作。
● 車輛未停至定位。
● 非正常慢速方式出入庫致使置車板移位或撞壞光電裝置。
● 零件部品壽命屆期之故障。
● 過度用力壓按按鈕開關造成內部接觸片變形之故障。
● 控制元件受潮發生腐蝕或鏽蝕之故障。
● 異物(如老鼠、蟑螂)侵入控制盤之故障。
● 定位開關、極限開關及安全開關之誤動作。
使用機械停車設備應注意什麼?
● 操作前應先確實確認設備內沒有其他人員,再行使用。
● 停放車輛時,應先確認機械設備收容車輛空間長、寬、高之限制。
● 車輛進入設備,記得收回天線、摺收後視鏡、並拉緊手煞車。
● 禁止在設備內嬉戲逗留或於設備內直接以水清洗車輛。
● 禁止駕駛人於設備內做長時間的暖車。
● 機械停車設備禁止小孩接近,嬉戲。
● 除駕駛外,其餘乘客需於設備外作上下車的動作。
● 離開停車設備時,操作盤不得被非准許人員操作。
● 禁止非准許人員進入機坑。
● 停放車輛時,應先確認機械設備收容車輛空間長、寬、高之限制。
● 車輛進入設備,記得收回天線、摺收後視鏡、並拉緊手煞車。
● 禁止在設備內嬉戲逗留或於設備內直接以水清洗車輛。
● 禁止駕駛人於設備內做長時間的暖車。
● 機械停車設備禁止小孩接近,嬉戲。
● 除駕駛外,其餘乘客需於設備外作上下車的動作。
● 離開停車設備時,操作盤不得被非准許人員操作。
● 禁止非准許人員進入機坑。
機房或機坑積水會造成哪些危險?
● 機房積水會造成控制元件受潮、腐蝕、短路之故障,甚至引起控制盤起火燃燒。
● 機坑積水則會使緩衝器座腐蝕令緩衝器失去作用及導軌下部生鏽腐蝕。 積水若太高時,活動電纜因浸水會變硬劣化造成控制電線快速斷裂而令設備故障,活動電纜所勾帶起之水會飛濺至乘場各部份而使鐵件生鏽,電氣迴路短路故障,也可能會導致漏電的危險,此時應立即切掉電源以停止運轉,並聯絡保養廠商檢查各設備,才可安全使用。
● 機坑積水則會使緩衝器座腐蝕令緩衝器失去作用及導軌下部生鏽腐蝕。 積水若太高時,活動電纜因浸水會變硬劣化造成控制電線快速斷裂而令設備故障,活動電纜所勾帶起之水會飛濺至乘場各部份而使鐵件生鏽,電氣迴路短路故障,也可能會導致漏電的危險,此時應立即切掉電源以停止運轉,並聯絡保養廠商檢查各設備,才可安全使用。
機械停車設備保養內容為何?
依內政部訂頒之建築物機械停車維護保養紀錄表,保養紀錄表應就各設備之清潔、潤滑、調整、檢修及更新等維護作業項目敘明,各專業廠商得依各類型式之機械停車設備一般維護保養作業程序增訂維護保養項目,但維護保養項目不得少於該類型式之機械停車設備年度安全檢查項目。
機械停車設備需多久保養一次?
依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管理人應委請專業廠商負責機械停車設備之維護保養。由專業技術人員依一般維護保養之作業程序按月實施,作成紀錄表一式二份,並應簽章及填註其證照號碼後,由管理人及專業廠商各執一份。
機械停車設備之液壓油為什麼會變質?
液壓油品最忌諱碰到水分與雜質,油品發生乳化及酸化產生白色泡沬,大部分是因為水分的影響,所以油箱最好有防塵蓋或防水蓋加以保護。
另外,油品使用後會發生油泥的情形是正常現象,所以必須透過定期抽檢,才能確保油品品質正常,油壓缸心軸在往復動作中,會將電鍍層磨耗成金屬屑,經由液壓油循環回油箱,金屬屑過多會對油壓閥造成影響,是造成阻塞故障及昇降不順暢的最主要原因。
另外,油品使用後會發生油泥的情形是正常現象,所以必須透過定期抽檢,才能確保油品品質正常,油壓缸心軸在往復動作中,會將電鍍層磨耗成金屬屑,經由液壓油循環回油箱,金屬屑過多會對油壓閥造成影響,是造成阻塞故障及昇降不順暢的最主要原因。
機械停車設備之油壓缸為什麼會漏油?
為什麼要換油封?
為什麼要換油封?
油壓缸為將具有壓力的液壓油密閉並以力量作直線輸出的裝置,油壓缸心軸會作直線往復動作,此時為了密封住液壓油,所以採用塑膠或橡膠質的油封,緊密包住心軸,每作一次動作就會產生一次磨擦,當油封磨耗量大到油品可通過時,就會有漏油之現象。
油封本身也會因年限而產生硬化現象,另外油壓缸心軸如有生鏽或電鍍保護層破壞,都會加速油封損壞。
油封本身也會因年限而產生硬化現象,另外油壓缸心軸如有生鏽或電鍍保護層破壞,都會加速油封損壞。
機械停車設備之鋼索應該多久更換一次?
鋼索並無多久應更換一次之法令規定,其更換完全依磨耗或損壞狀況而定
依國家標準之規定,鋼索有下列情況時需更換:
● 鋼索一撚間有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索線斷裂者。
● 直徑之減少超過公稱直徑百分之七者。
● 發生扭結者。
● 有顯著之變形或腐蝕者。
依國家標準之規定,鋼索有下列情況時需更換:
● 鋼索一撚間有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索線斷裂者。
● 直徑之減少超過公稱直徑百分之七者。
● 發生扭結者。
● 有顯著之變形或腐蝕者。
電控元件的使用年限為何?
每一種電器控制元件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一般而言約在3年左右,但經常發現電器品的使用期限會較短,是因為地下室溼氣比較高,常導致電路系統短路,間接降低元件使用期限,在更換電器設備時,最好能使用原設計規格的零件,避免造成整組系統容量功能不一的情形。
簡易昇降式之平面車位所有權人可否免負擔修繕費用?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前項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因此,機械停車設備汰舊換新所需費用當由車位公共基金支付;社區若無車位公共基金,則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故簡易昇降式之平面車位所有權人仍應依法負擔修繕費用。
因此,機械停車設備汰舊換新所需費用當由車位公共基金支付;社區若無車位公共基金,則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故簡易昇降式之平面車位所有權人仍應依法負擔修繕費用。
住戶在停車設備內抽菸亂丟菸蒂,管理委員會怎麼辦?
有法可管嗎?
有法可管嗎?
查「菸害防治法」第13條業已明定機械停車設備內不得吸菸,違反上開規定,經勸阻而拒不合作者,依同法第25條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因此,大樓住戶在機械停車設備內抽菸或亂丢菸蒂,即可依法舉發。檢舉時最好能夠提供違規吸菸者的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如無法取得上述資料也可以檢舉,只要提供違規的證明(照片、影片,並説明拍照或錄影的時間、地點),將資料寄送衛生局,衛生局便會依事證吿發或實地稽查輔導。
因此,大樓住戶在機械停車設備內抽菸或亂丢菸蒂,即可依法舉發。檢舉時最好能夠提供違規吸菸者的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如無法取得上述資料也可以檢舉,只要提供違規的證明(照片、影片,並説明拍照或錄影的時間、地點),將資料寄送衛生局,衛生局便會依事證吿發或實地稽查輔導。
大樓機械停車設備年久失修,社區無車位公共基金,且因分擔費用甚高,部分住戶反對修繕,這時該怎麼辦?
有關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一般」或「重大」修繕、維護及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之,其費用分擔方式,當分別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1條規定辦理。
倘公寓大廈已合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決議修繕機械停車設備,但部分反對之住戶拒不繳納應分擔之費用時,管理委員會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之催繳程序辦理,以維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權益。
倘公寓大廈已合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決議修繕機械停車設備,但部分反對之住戶拒不繳納應分擔之費用時,管理委員會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之催繳程序辦理,以維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權益。
管理委員會遲遲不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修繕機械停車設備,住戶該怎麼辦? 能否拒絕繳管理費?
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明定管理委員會的職務之一,倘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未執行上開職務,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住戶得列舉事實及提出證據,報請市政府依同條例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不過,繳交管理費係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行之,乃本於區分所有權人間之法律關係,與管理委員會執行職 務當否無關,即二者並非本於同一雙務契約關係,管理委員會縱有廢弛職務情事,住戶尚不得執此作為拒繳管理費之理由。
不過,繳交管理費係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行之,乃本於區分所有權人間之法律關係,與管理委員會執行職 務當否無關,即二者並非本於同一雙務契約關係,管理委員會縱有廢弛職務情事,住戶尚不得執此作為拒繳管理費之理由。
機械停車設備年久失修改成平面的停車格,是否會違法?
因停車位之數量(含機械停車位在內)涉及法定停車數量及獎勵空間問題,若是機械停車設備年久失修,應由管委會招商委請專業廠商報價修復或報請主管機構申請停用,非經領得變更使用執照,不得任意變更。
(機械停車,停車設備,機械車位,保養,維修,整修,停車,停車塔,車位,停車位,車塔,升降機,昇降機,汽車昇降機,汽車升降機,車位保養,車位整修,鋼資,鋼資機械,鋼資停車)